在《英汉翻译原理》一书里,长期从事高校翻译课教学工作的作者周方珠说:“就英汉翻译而论,英汉语之间存有很大的差异。这些差异可归入两个不同的语系——前者属于印欧语系(Indo-European Family),后者属于汉藏语系(Sino-Tibetan Family)。巨大的差异,在于历史、地理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风俗习惯等方面。这些差异造成翻译的巨大困难,有时也使翻译变成不可能的事。”
基于多年在我国国会里和国会外的国际会议上从事同步传译(以下简称同传)工作的经验,我认为英汉语之间最大的差异,在于前者是拼音语文,后者是单音语文,也就是我们所俗称的蟹行字和方块字之间的大差别。对于同步传译员来说,这个语文内在的差异所造成的困难最大,而所带来的压力也最大。
这怎么说呢?原来同步传译,以前称为同时传译,也就是在同一时间里,把在会议上以甲种语言发言者的话,边听边译地以乙种语言即时传译出来,让不懂甲种语言的其他与会者了解他的发言内容。语言差异加上时间因素,就是困难和压力的成因。
单音节与多音节
拼音语言所用的字,大多数是多音节的(multisyllabic),但单音语言所用的字,都是单音节的(monosyllabic)。以多音节的英语,同步传译单音节的汉语,在时间上肯定会落后许多。不要说传译,光是照念事前先做好的译文也跟不上。
例如“高等学府”这四个字,只有4个音节。翻译成英文是"institution of higher learning",共有9个音节。“外向型经济”翻成英文是"export-oriented economy",5个音节变成10个音节。
更糟的是,碰到谚语、成语、诗词或几字真言时,同步传译员就算是以开机关枪的速度念事前先做好的译文也跟不上。譬如: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一般的英文翻译是"Do not do unto others what you do not want others to do unto you."汉语的8个音节,变成英语的19个音节。就算以比较短的译法,把这句话翻译成"Do not do to others, what you do not want done to yourself",也有15个音节。
在诗词方面,“前不见古人,后不见来者。”(陈子昂《登幽州台歌》)的英译是:
"Where, before me, are the ages that have gone?
And where, behind me, are the coming generations?"
原文只有10个音节,译文却有24个音节。
在数目字方面,有时也有这种少音节变成多音节的现象,如一亿美元(4个音节)变成one hundred million US dollars(9个音节)。
再举例来说,6月17日,《联合早报》刊登了一条新闻。题目为“李政道教授《十二字真言》”。他的真言是:“求学问,先学问;只学答,非学问。”现在试译成英语文如下:"In the pursuit of learning, one should first learn how to ask questions. The mere learning of how to answer questions is not true learning."(32个音节)。比较短的译法是:"To learn, first learn how to ask questions. Merely learning how to answer questions is not learning."(23个音节)。
此外,同传工作本身,由于性质的关系,再加上原文和译文之间如文法、句法、结构等各种差异,一个句子从甲种语言传译成乙种语言,本来就有一小段不可避免的时间间隔(time lag)。这在一般上大概等于半个句子的时间,也就是几秒钟的时间。
发言者事前备稿应先发给同传
少音节变多音节的问题,既然增加同步传译的困难,有时候在时间上甚至使它变成“不能也,非不为也”的事,那应该怎么办?最近在曼谷参加一个双语(英汉)国际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和团员,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。由于了解英汉的巨大差异和同传工作的内在困难,为了方便同传工作,确保只会英语的与会者能够通过传译听懂自己的汉语发言,他们在讲话或念稿时都放慢速度,给传译员有时间完成任务,发挥跨语言障碍的沟通效益。这种讲者和译者之间的谅解和默契,对双语或多语会议的成功,会有很大的贡献。
为了取得同传服务的良好效果,设有这种服务的我国国会和联合国都明文规定,发言者如事前备有演讲稿,应先发给同传进行准备工作。除了这个要求以外,总部设在日内瓦的同步传译国际专业团体“国际会议传译协会(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nference Interpreters,简称AIIC)还要求发言人在讲话或念稿时,每分钟不超过150个字。一般人讲话的速度,平均介于120到150个字之间。据说,我国最快的速记员,每分钟也只能记200个字。他们还得借助于录音机才能成事。
由于同传工作难度非常高,最理想的做法,就是依照上述要求,与同传译员互相配合,使其功效得以充分发挥,顺利完成跨语言障碍的桥梁沟通工作。这种情形,有点像电脑的运作那样。要使电脑充分发挥其功能,用者必须懂得电脑的性能、功能和极限,并且按照其基本程序操作,才能成事。
至于为什么要先把写好的演讲稿发给同传译员进行准备呢?这跟演讲的性质本身有关。人在讲话时,一般上都必须先行思考。很少人能不经大脑,出口成章。演讲人如即席演讲,必须边想边讲,同传译员也就可利用他的思考时间,边想边译。但是,念稿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。这时候,演讲者只须看稿照念,不必思考,因为他的思考工作,已经在下笔写稿之前先做好了。此外,一个人在念稿时,也有念快的倾向,尤其是在国会里面,碰到财政预算辩论时,由于受到发言时间的限制,有些议员怕念不完,都会以特快的速度念稿,每分钟至少介于160到190个字。这样一来,同传译员根本就没有思考的时间,也就是没有边想边译的工作条件。这种情形,好像自行车(俗你脚踏车)跟摩托车赛跑那样。讲者骑摩托车轻松地加油飞驰而过,译者骑自行车用尽九牛二虎之力在后面死追。因此,事前供稿给同传译员做准备和念稿不应太快的要求,就是要让译员有必要的思考时间,可以进行传译工作,不必被迫加入摩托车和自行车竞快的不公平比赛。
这种规定,在4种官方用语(英语、华语、马来语和淡米尔语)的我国国会,尤其需要。在50年代中期,为了顺应多元种族、多种语言的国情,当局设立了立法议院多种语言制度特选委员会,研究在新加坡自治后的立法议院,应用多种本地主要语言进行辩论的事宜。
委员会主席由当时的立法议院议长奥勒斯爵士担任,成员包括各有关方面的代表。为了集思广益,委员会在本地各种语文报章刊登广告,邀请公众人士就此课题发表意见。委员会也举行听证会,听取本外地(包括联合国)专家的意见。应邀出席听证会发表意见的人士,也包括来本地自华族、马来族和印度族社群的语文工作者和专家。经过多次会议后,委员会终于在1957年发表报告书,根据专家的意见,提出各种有关落实多种语言立法辩论制度的建议。由于找不到华语/马来语、华语/淡米尔语、马来语/淡米尔语同步互译所需的人才,委员会建议在英语、华语、马来语、淡米尔等4种官方语言当中,以英语为“中枢语言”(Pivot language),语言的组合分别是:(1)英语/华语/英语;(2)英语/马来语/英语;(3)英语/淡米尔语/英语。
按照这个制度,部长或议员以英语发言时,华语、马来语和淡米尔语3组的同传译员,可分别把英语演讲传译成各自的语言。但是,如果发言者是以非英语发言,有关的同传译员,就必须把演讲传译成英语,再由其他两组的同传译员,同时分别转译成各自的语言。譬如说,有一位议员以华语发言,华语组的同传译员就必须同时把他的演讲传译成英语,再由马来语组和淡米尔语组的同传译员,同时转译成他们各自的语言。在这种情况底下,由甲种语言传译成乙种语言,再由乙种语言转译成丙种语言的过程,肯定会拉长传译的“时间间隔”。
因此,上述有关讲稿应先发给同传译员做准备的安排,就显得更加需要了。这完全不是要给译者有先睹为快的特权,而是为了克服同传工作固有的困难,使它得以顺利进行,满足多语同步互译的工作需要。多种语言同步互译的制度要成功落实,需要各方的谅解和适当的配合。
同传有没有可能走漏消息?
有些人可能担心:把讲稿先发给译员,也许会有“走漏消息”的风险。关于这一点,大家可以放心。“国际会议传译协会”已订下严格的专业道德准则如下:“本会会员必须遵守严格保密的规定。在任何不公开的集会上,就所有在执行专业任务过程中所取得的信息,对所有人负责保密。”
根据这项规定,同传译员都必须就未经公布的消息,履行应有的保密专业责任。这个国际同传专业团体,于1953年在巴黎成立,总部目前设在日内瓦。它代表会议传译,制定同传译员的资格和标准。它目前有来自78个国家的2300个会员,其中有250个会员,是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里任职的常任同传。新加坡是这个专业团体代表的国家之一。目前只有两个新加坡人是它的会员——笔者和国会同传李慧垣。
在过去,除了到国会去旁听以外,新加坡人很少有机会接触到同步传译。不过,近年来,由于人民协会和各个集选区,时不时就不同课题主办部长和社区领袖的双语或多语对话会,新加坡人跟同步传译的接触就比较多了。